第106章 犯罪嫌疑人的逻辑。(4 / 5)
三年前的案件,是不是一起冤案啊?
当年的煤气爆炸事故其实是一场谋杀案?
不过,警察却认为是一起意外。
有人知道真相,在为被害者复仇?”
陆江影思索了片刻:“不,我不这么认为。
如果是有人在为被害者复仇,棺材里躺着的应该是曹俊楚,而不是那个诡新娘。
包括,你意外救下的唯一被害者,都没有参加三年前那次团建活动。”
陆江影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:“我大概知道凶手的逻辑了?”
陆行舟转过头:“姐?你知道凶手的逻辑了?”
陆江影露出微笑,眼睛微眯。
“当年的案件,并不是一场谋杀,因此凶手才没有报复,当年参加团建的人。
而是,报复当年说好去团建,却没有去的人。”
陆行舟一脸茫然,表示自己理解不能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(P.S.解释几个问题
①有些义父义母已经看出来了,李海龙的剧情是有些惨兮兮的,但是他的确强。
强弱主要是看和谁比么,和主角这种‘风灵月影’精比,输得不冤,李海龙是以凡人之躯对抗神明。
放到‘柯南’里,那也是和诸伏高明同等级别的配角。
②:加强姐姐的能力。
姐姐已经很强了,可以把她看作‘柯南’里的工藤优作。
或许是因为姐姐的战斗力不是在单纯的武力值上,导致没有那么显而易见。
姐姐的强大在于分析能力。
从第一章封锁悬崖,到这一章为止,姐姐对于案件的分析没有出错过。
姐姐武力值不太好加强,因为陆行舟的属性点太高,再怎么加强都没有惊艳感。
两人差距,差不多是毛利兰和京极真的差距,索性就放弃了加强姐姐的武力值。
③:加强悬疑部分的描写。
本书是乐子文,不是单纯的悬疑文。
属于大量乐子中出现少量剧情。
除了每一章节的大案之外,中间穿插的小案件,短则一章,长则三章必然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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