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4章 公审(3 / 4)
,齐声高呼:
“陛下圣明啊!
钦差老爷胜青天,请给我们做主啊!”
姜远压了压手,高声道:“众位乡亲写的状纸,本钦差都仔细看过,可谓桩桩血泪,件件骇然!
我对朝庭中出了江竹松这等败类,深感羞耻!
乡亲们,是本钦差来晚了,本钦差若早来一点,也不至于让他们造这么大的孽!”
姜远说着,朝一众百姓跪下,用力三磕头:“本钦差对不起众位乡亲!”
姜远这一手,让一众百姓感动不已,纷纷还礼齐呼:“钦差大人不可!
不是您之错,何须如此!”
姜远如此做也是没办法,要想快平息民怨,还得让这些百姓重拾对朝廷的信任,这三个头必须要磕。
这就相当于大灾之年,天子下罪已诏一个道理。
姜远起得身来,回到案台之后,手中的惊堂木一拍:“江竹松、唐明志听判!”
说是公审,其实不用真的像在衙门公堂上那般,还要审问犯人所犯之罪,只需直接下判即可。
这么做的目的,就是让百姓们知晓,正义迟早会来,恶人必得严惩。
不但起一个以儆效尤震慑宵小的效果,还能让百姓的积压的怨气与情绪渲泄出来。
“淮州府前府尹江竹松,贪墨固堤银钱,致水患肆虐,百姓死伤数万!
且不仅不赈灾,还放任奸商抬高粮价,封锁要道致灾民无法活命,至饿殍遍野民不聊生,又滥抓青壮修堤…”
姜远根据庄长禄提供的罪证,一连念了几十条江竹松所犯之恶,每一条都能领得鬼头刀一把。
但以上这些罪,也仅仅是只诛他一人,并罚没家产而已。
接下来才是重点。
“…江竹松、私调乡军,谋害淮州府少尹庄福山,公然围杀当朝王侯、钦差,此乃谋反大罪,罪证确凿!
判处江竹松九族皆诛,江竹松本人行车裂之刑!”
判决一下,泷河县城的百姓再次高呼姜远为青天。
判完了江竹松,随后又判处了唐明志与田昌、孔副班头,他们与江竹松的下场一模一样,九族尽诛。
恶都没什么好的下场,但让人意外的是,一个兵房小吏也被单独拎了出来,判的同样是车裂,九族一样没跑得了。
这个小吏姓王,往深里一查,还是盐店小厮王金福那个当狱头的远亲的儿子。
那天夜里,姜远随周小鱼等人逃荒时,就是这个小吏指使乡军,在官道上滥杀灾民。
姜远曾誓要灭他十族,但大周律上没有十族一说,便按律判了个九族。
判令一下,郎显一挥手,早已整装待的一千朱武关将士,由两个致果校尉领兵,拿了族谱与舆图径直出城去了。
至于去干什么,也就不言而喻。
姜远目光扫过那二百多瘫倒在地的恶吏:
“本钦差知道你们其中有些人,所犯之罪不至斩,但尔等助纣为虐常年作恶,人数竟达数百之众!
如不严惩,朝庭如何立威,百姓如何信服?!
如若不然,天下间还真以为我泷河县里无好人了!
你们该庆幸皇恩浩荡,只斩尔等而不累及家小!”
那些哭喊叫冤的恶吏听得这话,有的直接吓晕,也有的如田昌那般屎尿横流丑态百出。
这些小吏皆心中后悔不已,若早知会落得如此下场,当初又怎会行那些恶事。
治瘟疫的药都不够,又哪有他们的后悔药要吃,此时悔之晚矣。
泷河县里这些吃官面饭的,唯一没有受到波及的,是泷河县的四个刽子手。
这些刽子手干的是杀生的活,往日里反倒本份安生,敬畏律法。
只是让这些刽子手没想到的是,有一天他们会行这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