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9章 余杭125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纪实 (4)(2 / 2)
种日子有什么意思?有些人天生就跟别人不一样,我就是那种人,我要做大事。”
在王军扭曲的价值观里,犯罪不是罪恶,而是一门“高深的学问”,他甚至觉得自己的作案手法堪称“完美”,“我在前面踩点、布局、谋划,你们在后面跟着我的脚印破案,说到底,你们都是跟着我的节奏走。”
他坦言,这次乔司作案,就是“拿自己的命赌一把”。为了这场抢劫,他提前偷了红色铃木王摩托车,准备了两支手枪和91发子弹,“我带这么多枪和子弹,就是想赌一把,要是命不该绝,我就能从警方的围捕中杀出去,继续干大事。”
他还狂妄地表示,自己的目标是成为“跨国罪犯”,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的名字。
却万万没想到,自己精心策划的伪装,终究没能逃过群众的眼睛和警方的追查——以肺结核病人身份潜伏医院,用私锁寄存物证,借图书馆踩点,这些自以为高明的手段,最终都成了指向他的罪证。
当民警问他,有没有想过三名遇害者的家人,会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时,王军嗤之以鼻,一脸漠然:“想那些干什么?他们挡了我的路,死有余辜。路是他们自己选的,怪不得别人。”
审讯过程中,他还不忘追问民警:“听说公安部督办了8个案子,我能排第几?是不是最经典、最难破的那个?”那副毫无人性、狂妄自大的嘴脸,让人不寒而栗。
事实上,王军的逃亡生涯并非一帆风顺。
1994年,他在温州因非法持枪被当地警方抓获,可当时全国信息尚未联网,警方不知道他就是临平袭警案的在逃凶手,仅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。
出狱后的王军,非但没有悔改,反而变本加厉,愈发肆无忌惮,偷摩托车、撬卫生院、踩点金融机构,一步步朝着更严重的犯罪深渊滑落,最终酿成乔司125特大血案。
至此,这场跨越六年的追捕,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1999年6月9日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军案进行公开审理,王军因犯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,数罪并罚,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同年7月30日,王军被依法执行枪决。这个作恶多端、亡命六年的恶魔,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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