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非常之策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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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p;  刘备闻言啧啧称奇:

    “举茂才不知书,察孝廉父别居……此言切中时弊,不知出自何典故?”

    诸葛亮:“臣亦认为此言甚妙,但麋昭汉素有惊人之语,未必据典。”

    刘备想想也是,没再纠结,问:“那如何解决?”

    诸葛亮:

    “可以乡议补足。”

    “吏员结束试守一年后,其原任职地的乡议仍与其官秩挂钩”

    “若原地乡议不佳,虽升调犹可谪迁。”

    刘备听到这已经反应过来了。

    麋威这个“短策”,其实就是将两汉的察举制和曹魏的评议制结合起来。

    其中察举为主,评议为辅。

    后者主要起一个监督的作用。

    而果然,诸葛亮接着道:

    “三论,《诗》云‘靡不有初,鲜克有终’。十年前的廉吏,十年后未必清廉。”

    “故若朝廷终要设置中正官,当以三到五年为一期。一期一评。”

    “切不可一评定终身。”

    “便是中正官,也当三到五年一轮换,以防私相授受。”

    “如此,朝廷选贤任能之权,便能大略掌握在朝廷手中,不易被地方大姓豪族所侵吞。”

    麋威最后这句话,说得相当露骨。

    刘备作为君主,当然是爱听的。

    却也知此举本质上就是剥夺地方大姓豪族的利益。

    凡事就怕对比。

    人家曹丕优容士族,你刘备却设下条条框框多加防范。

    这不是逼着人家倒向曹氏?

    而且能不能牢牢掌控人事权,很看当朝天子的水平。

    刘备自己是个马上皇帝,在季汉威望无双,或可对群下手把拿捏。

    但自己身后如何,却无法保证了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,治理天下,不靠有学识的士人,难道靠一群大字不识的泥腿子?

    想到这,原本还对麋威种种新奇观点有所期待的刘备,不免有些意兴阑珊。

    却也不怪麋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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