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八章 王陨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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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以钱赎死,众儒吐红。

    血雾缓缓晕染开来,于虚空中经久不散。

    中大夫儿宽、治经博士褚大等人怎么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。

    煌煌世家,数千老幼,为百家尽数屠戮,一人揽罪,以钱免死。

    如何接受?

    谁能接受?

    参政议政王大臣和中外两朝公卿大夫、列侯亲贵、宗室大臣回过了神。

    原则上,大汉律法一视同仁,奈何有人是原则本身。

    《尚书·舜典》:“金作赎刑。”

    在汉以前,古之赎罪者,皆用铜,汉始改用黄金。

    是以,赎刑在华夏有着悠久的历史。

    而大汉的以钱赎罪,前有孝惠帝时期规定“民有罪,得买爵三十级以上免死罪”,今有当今陛下规定死罪犯可缴纳五十万钱以减免一等刑罚。

    五十万钱,又作五十金。

    不论是五十万钱,或是五十金,以墨家造物而言,都是九牛一毛。

    知识就是金钱,在这一刻,化为了现实。

    受缚的老巨子,侍立在老丞相身边的墨子墨,这才知道先贤究竟给他们留下了怎样的财富?

    老巨子知道朝廷的博弈,却不能接受这种“富者得生,贫者独死”的律法,长嘘一声,“上君,草民不能受。”

    嘴角溢血的儿宽、褚大等人心中又燃起了希望,都说儒家迂阔复古,但某些时候,墨家门人更加迂腐。

    在公平正义和利己律法之间,宁死也要选择前者。

    “特殊律法的存在,有其存在的特殊性,在孝惠帝时期,在今上执政时期,频繁的战争使得国库空虚,朝政的财政问题,直接关系到了大汉的生死存亡,这便是两朝赎刑大兴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现在的刘据,已经有资格、有能力指摘非太祖高皇帝以外的大汉历代皇帝的执政过失,可以不加掩饰地道出赎刑、腐刑这些特殊律法存在的真正原因。

    华夏大地经历了秦末大乱、楚汉相争、太祖高皇帝对匈作战、平定异姓诸侯王,大封天下,及至孝惠帝时期,大汉朝廷犹如一辆破败的战车,随时都有可能崩坏。

    为了加固战车,朝廷必须在短时间内筹措大量资金,适当出让律法公平性,孝惠帝也好,吕后也罢,是能接受的。

    同理,本朝陛下频繁的对外战争,导致国库空虚,财政问题急需解决,当今陛下有样学样出让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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