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游戏主线与宇宙规律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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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手指:

“其次第二个条件——”

“说服白衣女这件事,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。”

“如果最后没有成功,我不希望我是浪费时间白跑一趟。”

“所以我需要你们提前支付我跑腿费,或者说中介费。”

不等欧阳反应,他又举起第三根手指:

“最后一个条件——”

“如果最后事成,白衣女答应击杀目标公寓管理员,我需要额外的报酬。”

这三个条件说下来,其实是说明了双方的交易流程——

先林京和欧阳,需要支付江叶“跑腿费”

,又或者相当于请他办事展示诚意的“定金”

不论这事最后成与不成,“定金”

不会退还。

其次是白衣女的要求,也由林京和欧阳完成。

这就相当于把林京欧阳这一方与江叶之间的交易,变成他们与白衣女之间的交易。

而江叶,则相当于只是个跑腿的“中间人”

最后是假若事成,江叶这个“中间人”

,还要求了一笔小费。

欧阳也是人情社会里长大的,自然也懂这种“托人找关系”

的流程。

找人办事,先就得送一笔;

办事过程中,又得给办事人送一笔;

事成之后,找关系跑腿的那位,又得送一笔。

当然,有些时候也不是真的送钱,而是请吃饭,以“人情”

记账。

但这末日公寓,显然不是人情社会。

这些交易的流程,得事先就商定得明明白白。

而江叶提出的这些,其实和欧阳原本设想的交易模式不太一样。

不过略微思索后,他还是点头同意,并主动表示:

“我们可以签订契约,将交易划分为三个部分——”

“第一部分是付定金,第二部分是办事。”

“第三部分,则根据事成结果,分出两条支线——”

“若事不成,你得不到第三部分的酬劳;”

“若事成,我们再支付你第三部分的酬劳。”

“我们希望事成,所以会配合第二部分办事的付出。”

“你希望事成,是为了继续获得第三部分的酬劳。”

“这样,我们的目标能达成一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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