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九章 狗咬狗,全盘清算(感谢R哥上盟,75/100)(3 / 13)

加入书签

太多腥风血雨,知道这是要把穷寇按到地上踩死,不给对方任何挣扎的机会。

    他又针对性地问了些问题,这份比较特殊的证人证言算是完成。

    总队大队长:“路总如果不忙,请在办公室里稍坐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“王大军和马芸等可能与此案有关的华艺股东也到了局里,我们去谈个话,您看?”

    路宽笑道:“办公室里没有什么机密文件吗?你要是放心,我自然愿意多喝点你的好茶的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,我这寒酸得很,您自便就好。”

    路老板看着他离开,心道刘领导当年提拔过的这个老郑也是妙人。

    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,专业素养与正治智慧的结合,职业操守不染尘,又能变通分寸不失度。

    过两年退休了可以返聘到问界来,加强一下监察部的工作,加上原来的老周,这侦查能力就太强了。

    路老板在大队长的办公室品茗小憩,但随后来的王大军、马芸、裤子等人可就没有这份待遇了。

    这三位无论是什么企业家还是导演,在司法机关眼中都与普通人无异,何况牵强附会地说,他们是具有一定嫌疑的。

    市局设有讯问室、询问室、候问室、辨认室、信息采集室等办案场所,对三人的询问笔录,都严格遵守了规章秩序。

    比如询问人员至少两人的规定——

    郑队长本人连同一位民警同志,首先向王大军宣读了《权利义务告知书》,并且全程录音录像。

    “王总,下面我们开始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王大军神情萧索,眼中布满血丝,嘴唇干裂得厉害。

    询问仍然是老郑本人主导:“关于2008年12月20号上午,在华艺总部楼底发生的、经侦查初步认定为周某驾车故意杀人未遂的案件,现出现与案件有关联的重大证据,所以请你来做一个笔录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郑队长眼神锐利地看着他:“请听一段录音,通话双方为周军和王小磊。”

    王大军暂时只能算证人和案外人不假,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跟此事有关,但老郑对他的观察现在就已经开始了。

    无论是正坐在他办公室里的“苦主”的要求,还是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角度讲,这都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毒虫嘶哑可怖的声音在询问室里响起,王大军听着话里行间的“小磊”、“小磊”的称呼心如刀绞。

    老三当年车祸罹难就已经叫全家人痛彻心扉了,没想到老二也步了后尘,还是以这样一种惨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