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南加大演讲(为盟主一颗卤蛋Z加更!)(11 / 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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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冲外面等待自己的校长史蒂文和艾格等人努努嘴:“不如我们约个时间再谈?”

    哈斯廷斯面色不变:“好的,再会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青年导演离去的背影,蓦然掏出手机:“把车开过来,回公司。”

    饭也不吃了,酒也不喝了。

    里德·哈斯廷斯被路老板的迷魂阵搞得有些五迷三道,摸不清他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办公室里,那张“Fast is better than perfect”的标语在列,但现在的哈斯廷斯翻着资料的手却怎么也快不起来。

    他发现了一个华点,但又有些啼笑皆非。

    刘伊妃和路宽的关系、合作经历、绯闻事件。

    和百事达、奈飞有关系吗?

    哈斯廷斯想起了那位俏丽的东方姑娘,口口声声叙述着流媒体的糟糕前景。

    自己为了那救命的3亿美元,也只能屈就。

    他不可避免地萌生了一个想法——这个Crystal和路是串通好的吗?想图谋奈飞?

    可没有任何意义啊!

    根据《美国证券交易法》的规定,一旦持有超过5%的该公司股份,在十天内必须向交易所申报公示,说明有无关联方。

    即后世所谓的“一致行动人”。

    打个比方:

    路宽收购奈飞股票2%,同时让小刘收购了3%,这时候他们就必须联合公示,说明自己是一致行动人,是“一家子”。

    如果不公示,又被证明是合谋。

    那在后续的公司各项角色投票中会被视作无效,这部分股权没有投票效力。

    刘伊妃是拿到奈飞14%左右的股权不假,但如果她和路宽是关联方,又没有进行公示的话,就属于违规,将会被剥夺这部分投票权。

    这两部分股权不能合一,对牢牢掌控奈飞其他股东的哈斯廷斯来讲,没有任何威胁。

    他们应当没有这么傻吧?

    哈斯廷斯又仔仔细细地捋了一遍自己对奈飞的掌控,还是没能发现任何暴露的命门,这才稍稍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既然敌方没有机会染指奈飞,那自己有机会染指百事达吗?

    不管这个中国导演讲的流媒体战略是真是假,目前衰败至此的百事达市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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