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七百二十九章 繁育(1 / 2)
事实胜于雄辩…
亚述草原并不大,可提供的生活资源和生存空间都非常有限。
特别是其独特的地理位置,简直可以算是一块飞地。
在某种意义上,亚述草原就是法斯特隆家族的后院。
矮人只是没兴趣占领,才留给半人马生活而已。
在拉弥斯出现之前,西姆斯的部落其实就相当于矮人的附庸。
正所谓,打狗还要看主人。
半兽人进攻亚述草原,其目的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。
西姆斯显然明白这个道理,只是一直不太想相信。
如今被拉弥斯点醒,他沉吟片刻后缓缓问道,那我将部落转移到戈壁这里如何?
呵呵,拉弥斯轻笑一声,先不说你们来这边吃啥,我倒是也养的起。
但你觉得,矮人为啥会把亚述草原留给你们啊?
屏障吗,西姆斯若有所思,贸然迁移的话,就会得罪矮人了呢。
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,拉弥斯淡然道。
矮人盛产优秀的步兵,但以他们的小短腿,就别指望啥机动性了。
亚述草原的环境,对矮人来说应该是鸡肋,索性留给你们,相当于自带干粮的战略缓冲区。
那我们可以向矮人求助吗?西姆斯不确定的问道。
问他们要点补偿,提供点物资啥的应该没问题,拉弥斯淡淡道,但想让矮人派兵的话不太可能。
草原的环境不适合那些小短腿,那里既无关隘也无天险,他们心里应该非常清楚,不会随便送人头。
但我又不缺资源,没必要去和矮人低三下四,先把帐记下,以后找他们换个大的,人情要用在刀刃上。
明白了,西姆斯一脸了然,看来要靠我们自己了。
啊,没错,拉弥斯点点头,我会提供足够的武器装备,粮食物资也完全不用担心。
你继续挑选适龄精锐,还是每月送过来一千人培训。
遵命,但部落的适龄战士其实也不多了,西姆斯苦笑道。
他并未妄言,三十万人的部落,男女对半,前者也就是十五万。
而半人马和人类寿命等同,就算往低估,六十岁也是能活到的。
以十年为一档,二十至三十岁这个最合适的年龄段,平均下来也只有两万五千。
即便加上三十至四十岁的,两个年龄段也才五万人。
而事实上,部落的人口并不是这么平均。
之前挑选出来的三万人,几乎就是二十至四十岁的九成了。
但拉弥斯并不知晓具体,她只是略微诧异道,怎么这么少?你们部落进入老龄化结构了?
恰恰相反,西姆斯摇头道,阁下可知,四十年前,我们部落其实只有五万人。
嗯?拉弥斯一脸懵逼。
五万?四十年翻六倍?这都快赶上小矮人了吧?!
半人马的繁衍速度这么吊?她怎么没听说过。
眼神里的好奇没有掩饰,西姆斯理所当然的读懂了。
阁下,您知道繁育之母吗?他压低声音道。
拉弥斯:……
作为银河的第一序列,龙界的三阶剑圣,她虽然知道星神的存在,但显然是不会信仰这些家伙的。
但此时此刻,她所在之地乃星界。
信仰星神,就和吃饭喝水一般是理所当然的。
即便是强者,英雄级强者,可以悄悄的不信,但绝对不能公开否定。
星神高高在上,也许不会在意凡人的胡言乱语。
但下面的教会,就指望拿这个刷业绩,表忠心呢。
面对西姆斯的问题,拉弥斯没有正面回答,只是似笑非笑道,你是准备向我传教吗?
并非如此,西姆斯叹气道,就个人而言,我其实更倾向狩猎之神。
但以亚述草原的环境,早在四十年前,野生的动物,就渐渐无法满足部落的需求了。
彼时,我只能将狩猎改游牧,开始有计划的放养牛羊鹿,但这也并非长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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