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七百二十章 目标(1 / 2)
胸有沟壑,所谋甚大…
收到充沛的粮食,西姆斯并不算太奇怪,毕竟英雄级强者的财富,不是他能揣测的。
但是,收到了标准化的装备,而且是专门适配半人马的装备,这就让西姆斯有些细思极恐了。
新投靠的领导,看来背景非凡啊。
特别是,武器这些还好说,毕竟半人马和人类的身高接近,能偷摸的定制一批,很难被发现问题。
但是铠甲,匹配半人马的铠甲,这和人类以及矮人的差异太大。
偶尔小批量的订制,还能说是给贵族雇佣的护卫。
但以万为单位的铠甲,这是任何贵族都不敢沾惹的危险。
一经发现,毋庸置疑,很容易会被认定为通敌叛国。
即便只是半身轻铠,也同样如此。
而自行制造,能有这种本事的,只有那些传承悠久,规模宏大的半人马部落。
也是,英雄级不会从天上掉,这种程度的强者,出身于大势力的可能性本就很高。
至于对方,为何孤身一人来这里。
呵,西姆斯想不通,但也没在意。
能抱上大腿就烧高香了,他何德何能,敢揣测人家的行止。
再说了,有时候知道太多,反而是取死之道。
按照十里挑一的标准,西姆斯组建了三万规模的精锐部队。
除他之外,部落里的九成强者都尽数在内。
一阶七位,诞生斗气者三百。
对一个三十万人的部落而言,可以算是相当不错了。
拉弥斯收到汇报,小手一挥,直接拿出三百套黑钢装备和七套白钢装备。
这并非是单纯的看人下菜,而是考虑到了实际能力。
半人马的身高与人类接近,但体型差异,让前者的表面积是后者的三倍。
普通半人马为啥装备半身铠,显然不是因为拉弥斯小气贫穷,而是全身铠负担不了。
要知道,即便采用了低密度的钢铝合金材质,半身铠的重量也高达五十公斤,换成全身铠,重量要翻三倍,这并非普通半人马能承受的。
而一套黑钢全身铠,重量更是超过了两百公斤,没有斗气,强行穿上也只是负担而非助力。
归根结底,对半人马而言,他们最大的优势在于机动性,不能舍本逐末。
即便是人类,下肢的力量也要远强于上肢,换到半人马这边,两者的差距就更加明显。
后者的上肢力量,比人类强,但也非常有限,绝非半兽人的对手。
因而,拉弥斯提供的武器,依然是以弓弩为主,剑盾为辅。
只有那些拥有斗气的家伙,配合优秀的全身铠,可以和半兽人硬碰硬。
他们的标配武器,则是形似槊的特化版本。
通体长约两米六,刃长一米,双锋八棱,尾部乃三棱破甲锥,可斩可刺。
拥有分合拆卸功能,从中段可分为枪剑双持。
笨蛋上手也能发挥不俗的威能,若是熟练精通后,则能在任何场合都大杀四方,拥有很强的普适性。
虽然是第一次用,但半人马本就擅长类似的枪矛,稍加训练就纷纷入门。
如此,万事俱备,西姆斯向拉弥斯汇报并得到批准后。
战争,开始了。
三万精锐被分为三十队,沿着亚述草原的西侧开始搜索。
遇见小股半兽人,先箭雨覆盖,再冲锋掩杀。
遇见大股半兽人,先一波箭雨,然后转身就跑。
主打一个转进如雷,以多欺少。
虽然有些不讲武德,但这个战术是很成功的。
即便运气差,遇见半兽人中的一阶强者,半人马的死伤数量也并不高。
前者的话,的确能靠双腿追上普通的半人马,但只要分散逃跑,在茫茫草原上,又能追杀几位?
换个角度,用普通的半人马就能牵制住一阶的半兽人,这本身就是一种战术上的成功。
很多时候,半兽人中的强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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