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一句“生不如死”,我推演惊天血(1 / 2)
“回禀大人,消息已经按照您的吩咐放出去了。”
“城外的粥棚也已经架起了三口大锅,米粥的香味,很快就会飘散出去,那些走投无路的灾民,一定会闻讯赶来的。”
他的眼中,闪烁着崇拜的光芒。
不止是他,身后所有飞鱼服侍卫,看向林永安的目光,都变了。
在此之前,他们对这个空降的,据说只懂吃喝玩乐的纨绔巡察使,心中充满了轻蔑与不屑。
他们是天子亲卫,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,却要来保护这么一个废物点心,这本身就是一种侮辱。
可就在刚刚,在那个血腥的宴客厅里。
当他们看到那对母女的惨状时,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,都燃起了滔天的怒火,恨不得立刻拔刀,将那群畜生碎尸万段。
可是,他们不敢。
理智和军纪,像一道无形的枷锁,死死地束缚着他们。
他们知道那些人的身份,知道杀了他们会有什么后果。
然而,林永安做了。
他不仅做了,还做得那么干脆,那么决绝。
杀二代,斩县令!
那冰冷的命令,那飞溅的鲜血,不但没有让他们感到恐惧,反而点燃了他们胸腔里积压已久的热血。
这才是男人该干的事!
这才是他们这些手握钢刀的武人,应该追随的强者!
这一刻,所有的轻蔑和不屑,都化作了狂热的崇拜和绝对的忠诚。
“所有缴获的账簿,以及那些士绅之间的来往书信,都已整理完毕,就放在县衙书房,等您过目。”护卫队长补充道。
林永安没有回头。
他只是沉默地,为那座孤坟,上完了最后一炷香。
青烟袅袅,仿佛是那对母女不甘的魂魄,在向这不公的世道,做着最后的控诉。
这一切,都违背了他想当个逍遥王爷,混吃等死一辈子的初衷。
他本该在京城的烟花柳巷里,听着小曲,喝着花酒,而不是在这里,闻着血腥,看着死亡。
可是,他并不后悔。
有些事,总要有人去做。
有些血,总要有人去流。
他缓缓转过身,黑色的衣袍在夜风中猎猎作响。
“回县衙。”
……
县衙书房内,灯火通明。
桌案上,堆满了小山般的账册和信件。
林永安坐于案后,面无表情地翻看着那些士绅之间来往的密信。
赵彻和卞康云,一左一右,站在他的身后,房间里的气氛,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。
信上的内容,触目惊心。
从灾情开始,这群人便聚在一起,密谋如何利用灾民,大发国难财。
他们勾结人牙子,压低价格,将那些活不下去的妇孺,像牲口一样买进来,再转手高价卖到外地,甚至是一些见不得光的黑市。
每一笔交易,都记录得清清楚楚。
然而,林永安翻遍了所有的信件,眉头却越皱越紧。
这些信里,详细记载了每一个参与其中的士绅,却唯独没有提到县令刘昌一个字。
他叹了口气,将手中的信纸放下。
“真是只老狐狸,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。”
没有直接的证据,私杀朝廷命官,这罪名,足以让任何人万劫不复。
不过,杀都杀了。
一个能看着治下百姓被当成牲口贩卖,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参与其中的县令,死不足惜。
赵彻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,他那张还算英俊的脸上,此刻写满了焦虑。
他来回踱着步,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。
“永安,这可如何是好!证据链不完整,父皇那边若是追究起来,雷霆之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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