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五章:避祸得全(1 / 2)
自监国东宫宣告至讲律院始,院中风气肃然一整。
不止是沈蕙笙,许多年轻讲席也在那一刻静静抬起了头——新风,终于吹进了这座旧气沉沉的院子。
虽无人言明,却是人人皆知——自此,晋升不再看谁人脉广、谁年岁高,而取乎讲案之精当、折理之成章。
不过令沈蕙笙没想到的是,她原以为那几位联合上奏的资深讲席会对她冷眼相待,可现实却是,热情有加。
而且,热情过了头。
见着她时,非但不再恶语相向,还会笑脸相迎,主动让道,连称呼也从过去的“那女律席”换成了分外客气的“沈讲主”。
这其中有多少真心实意,沈蕙笙并不在意。
她一向如此,外界的声色喧哗,皆与她无关;这番风波闹得不小,她却在回简知衡的信时,连一句都不愿浪费。
有那笔墨,她宁愿留给理。
那是她近来接到的一宗“王府家仆斗殴致死案”,从卷宗看,一切都严丝合缝;可正因如此,才显得格外古怪。
这案子由东宫亲批,卷尾仅一句:“律断人责,不避尊卑。请沈讲官挂席复理。”
她对东宫的才能已极熟悉,若此案真如表面一般无懈可击,他断不会送到她这里来挂裁审理。
可偏偏,他送来了。
且特意写下了“不避尊卑”四个字。
沈蕙笙指尖轻轻按在卷尾那行批语上,眸色悄然沉下。
她深知,这位储君从不做无用之事,亦不会无的放矢。
既如此,这个案子到她手上,想必东宫已预见其中玄机,只等她亲自揭开。
可那究竟是什么呢?
会是因为……这个案子发生在二皇子王府吗?
王府命案,地方官府无权调查,依制必须先直报御前;如何查、查到何处,按理说全凭皇帝一念。
若皇帝欲护着亲王:便会下旨——“着宗正寺会同有司查问”,将案件压成“宗室家务”,静悄悄地结了。
若案情重大或舆论汹涌:才会敕令御史台、刑部、开封府、宗正寺会同翰治,由四司合办,严查至底。
而如今这宗“仆人斗殴致死案”,卷宗呈上御前后,已由宗正寺与刑部会同过了一遍;卷内流程严整、供词详备、仵作验伤齐全,宗正寺与刑部皆批“可结”。
如今,这份“可结”的卷宗,却端端正正地放在她的桌案上,而东宫,连多一句详批都未曾给她。
她一想便知不简单。
可东宫是真的看出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端倪;还是……在暗示她什么?
思及此处,她下意识想起了一个人——萧宴舒。
这人吊儿郎当的,没点正形,但胜在八卦;这可不是她瞎说的,每回她遇到案情疑点,他总能随口点她两句“传闻”,气人得很,也奇妙得很。
好像……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。
她想,那多半是他从那些一起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口中听来的。
可她也不得不承认,那些不着调的消息,往往比官府呈上的卷宗还准。
于是,她还是去了王府一趟。
这还是她头一次踏进这座府邸,过去萧宴舒曾邀她数次赴宴,她都以公务缠身冷淡拒绝,如今却为一个案子来了。
侍卫见着她,好像早就认得一般,连通报都省了,直接放她进去。
王府内院深深,一如她设想那般奢华,雕梁画栋、香木铺地、连柱上的朱漆都光可照人。
她并无心驻目欣赏,穿过抄手游廊时,听到院中有人在训鹰,语气半凶:“再咬我衣袖,就把你赶——”
话音只说到一半,便突兀顿住。
沈蕙笙脚下一停,下意识抬头。
石阶转角处,阳光从雕花的廊檐间洒下来,王爷正半蹲在石凳前,被一只奶雏般的小鹰啄着袖口,姿势狼狈得很,却仍强撑着一副“本王很凶”的架势。
直到他瞧见她。
他整个人像怔了半瞬,直到那只幼鹰“吱啾”了一声,挣脱他松开的手,一头扎上屋檐。
沈蕙笙脱口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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