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权宜变基业?痞帅的“协会”扩张与“吴州模式”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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钦差李严的船队离开吴州码头那天,天色有些阴郁。周别驾率众官员在码头相送,礼节周全,但每个人心头都像压着块石头。李严登船前,目光再次扫过人群中的陈野,微微颔首,终究没再多说什么。

船帆渐远,消失在运河拐角。

周别驾转过身,看着身后噤若寒蝉的属官们,又看向神色平静的陈野,心头滋味复杂难言。李严虽然没在公开场合重责他,但那份关于吏治积弊的评语和即将上奏的奏章,就像悬在头顶的剑。而陈野这个原本该被“敲打”的刺头,反倒得了“心系黎民、勇于任事”的评价,甚至其“逾矩”之举都被默许了。

回到府衙,周别驾屏退左右,只留陈野在二堂。

“陈大人,”周别驾的称呼悄然改变,带着几分审慎,“李大人虽已离去,然其言犹在耳。沈家产业接管一事,终究是权宜之计。如今局势稍稳,不知府尹有何长远打算?”

他这是在试探,也是想甩掉这个烫手山芋——当初是为了稳住局面才交给陈野,现在钦差都认可了陈野的“方法”,他周别驾再抓着这些产业不放,既吃力不讨好,还可能惹来非议。

陈野听出弦外之音,拱手道:“周大人。接管产业,本为应急。如今既已步入正轨,自当有所区处。下官以为,可分三步走。”

“哦?愿闻其详。”

“其一,田产部分。”陈野早有腹案,“沈家巧取豪夺、证据确凿之田,理应发还原主或其后人。此乃正本清源,亦能收揽民心。本官已命‘协会’协助州府户房,正在加紧核实、公示。至于沈家正当购置或难以明确原主之田,可由州府统一招租,租子参照现行‘雍平规矩’,并优先租与原佃户或安置点流民中愿务农者。”

周别驾点头,发还部分田产既能显示官府“公正”,也能平息一些民怨,剩下的官田出租还能有一笔稳定收入,不错。

“其二,铺面作坊。”陈野继续道,“粮铺、布庄、车马行等,关乎民生日常。下官建议,由州府与‘民间互助协会’签订契书,委托‘协会’继续经营,但需向州府缴纳定额‘管理费’及部分利润。经营章程、价格须受州府监督,确保平价惠民。如此,州府省却经营之烦,坐享其利,民生亦得保障。”

这是要把“临时接管”变成“长期承包”,而且拉上了州府背书。周别驾沉吟,这法子……似乎可行。州府得了实惠和名声,具体麻烦事扔给陈野那个看起来挺能干的“协会”。

“其三,码头仓库及部分工坊。”陈野最后道,“此部分可公开竞价招租,价高者得,但须承诺优先雇佣安置点流民及遵循基本工酬保障。所得租金,部分纳入州府,部分可专项用于河道维护、赈济孤贫等公益。”

三步走下来,有退有进,有公有民,既照顾了各方利益(原主、佃户、流民、州府),又把最核心的民生相关产业(粮、布、交通)通过“协会”牢牢抓在了自己手中,还让州府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(管理费、租金、政绩)。

周别驾仔细琢磨,竟挑不出太大毛病。他深深看了陈野一眼,这年轻人,不仅会办事,更会“分饼”,让人明明觉得被利用了,还得捏着鼻子说好。

“陈府尹思虑周详。”周别驾最终点头,“便依此办理吧。具体细则,府尹可与相关佐官详议,拿出章程,报本官核准即可。”

他乐得当甩手掌柜,坐享其成。至于陈野的“协会”会不会尾大不掉……那是以后的事了,眼下先过了钦差这关再说。

拿到了周别驾的授权,陈野立刻行动起来。第一步,就是给“民间互助协会”升格。

他让苏文谦起草了新的《吴州商民互助同盟章程》,将原本松散、侧重于流民安置和物资调配的“协会”,正式升级为一个半官方背景、具备一定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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