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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上蹋过去了,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,道:“殿下走稳。”

    余霁明白了,让人踩,让上层的人踩,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,甚至是荣耀——为什么他不踩别人,就踩你呢?因为你值得信任啊。

    余霁明白,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,否则就是不正常的。

    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,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,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,独自嘟囔:“为什么一定要踩人?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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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“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。”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。

    余霁吓了一跳,扭头朝侧后一看,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。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,明明离余霁很近,可他不开口,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,他又无声无息,比影子还难以发现。

    乌墨见余霁回头,躬身对他行了个礼。

    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,但总低着个头,身高原因,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,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,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。

    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,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,但中间的头发没剃。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,脸色好了许多,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。

    而且……他好可爱啊。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。

    是余霁亲眼见过的,最可爱的孩子,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。

    凤眼墨瞳,琼鼻菱口,又兼气质极佳,属于他俩在一块儿,乌墨更像王孙,余霁像小奴的那种。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,待他长大了,依旧是大眼——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,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。

    余霁看着他,好感不断朝上涌。

    没办法,颜控也是人的天性。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,恰恰相反,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。

    同时,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。

    ——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,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,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,我有钱。

    余霁皱眉,理解了却不想理解:“有病。”

    然而这件事还没完,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: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,怎么能三观不正呢?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(近二三十年间的)人文故事。

    然后余霁才知道,踩人烧衣服的谢糜,已经是个大好人了。

    岐阳的世家吃人,真吃人。

    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,他宴请好友,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,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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