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传奇才子之曹植(3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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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门,其开启本身即是一套严密的政治仪式,象征着王权的日常运行与秩序确认。曹植“开司马门而出”,极可能并非醉驾误闯,而是刻意选择在某个特定时辰(如晨朝时刻),以诸侯身份,公然挑战“诸侯不得擅入王宫核心区域”的新规。他是在用身体行动,完成一次对自身政治存在感的悲壮申明。

更耐人寻味的是时间点。建安二十二年冬,正值“建安二十二年大疫”肆虐之际,《后汉书》载“是岁大疫,死者过半”。曹植挚友徐干、刘桢、应玚、陈琳等“建安七子”中的五人,均殁于此疫。曹植在《说疫气》中悲鸣:“家家有僵尸之痛,室室有号泣之哀。”在亲族凋零、政治失意、生命虚无感空前强烈的背景下,“司马门事件”或是一场绝望的自我献祭——以触犯最高禁忌的方式,迫使父亲正视其存在,哪怕是以死亡为代价。

此谜底的终极指向,或许不在曹植的“醉”或“狂”,而在曹操的“忍”与“弃”。曹操一生用人,重“实用理性”胜于“道德完美”。他对曹植的失望,不在于其犯错,而在于其屡错不改,且错在权力最敏感的神经末梢。司马门事件,是曹植最后一次以行动叩问权力之门,而门内传来的,是冰冷的死刑判决与永久性的政治放逐。从此,那个“捐躯赴国难,视死忽如归”的少年侠客,被钉在了“任性而行”的史册标签上——这标签本身,就是权力对失败者最精妙的定性。

三、《洛神赋》的双重面纱:神女、甄后与被删除的序文

黄初三年(公元222年),曹植被徙封鄄城。次年,他写下中国文学史上最瑰丽也最扑朔迷离的篇章——《洛神赋》。赋中“翩若惊鸿,婉若游龙”“灼若芙蕖出渌波”之句,千载之下仍摄人心魄。而围绕此赋的谜团,如洛水烟波,萦绕不散:赋中“洛神”原型,是否真为曹丕之妻甄氏?若为甄后,曹植与嫂通奸的秽闻,何以不见于任何魏晋正史?若非甄后,为何李善《文选》注引《记》称“魏东阿王,汉末求甄逸女不遂,后太祖回军,为文帝聘之……东阿王见之,神女也,未敢发言”?更关键的是,今本《洛神赋》前原有《序》,言明写作缘起:“黄初三年,余朝京师,还济洛川。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,名曰宓妃。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,遂作斯赋。”此序在宋代以前所有文献中均有记载,然自南宋始,此序竟神秘消失,今传本皆无。

这一“序文失踪案”,是曹植研究中最具颠覆性的未解之谜。它绝非版本讹误所能解释,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文本净化运动。

首先,必须澄清一个根本性误解:《洛神赋》原名《感甄赋》。唐代《艺文类聚》卷三十一明确收录:“魏文帝甄皇后,名宓,字洛神。陈思王感之,作《感甄赋》。”李善注《文选》时亦云:“魏东阿王,汉末求甄逸女不遂……黄初中,甄后卒,后明帝(曹叡)改《感甄赋》为《洛神赋》。”——此处“改名”,绝非简单的雅化,而是皇权对历史记忆的强制覆盖。曹叡此举,旨在抹去其母甄氏与叔父曹植之间一切可能引发伦理争议的联想,将一段暧昧的文学想象,彻底收编为无害的神话演绎。

其次,那篇失踪的《序》,其内容远比李善所引更为关键。北宋《太平御览》卷三百七十七引《文选》旧注:“植初求甄氏,文帝夺之。及甄后见谗赐死,植还鄄城,过洛水,感而作赋。序云:‘黄初三年,余朝京师,还济洛川。是日,日既西倾,车殆马烦……’”此序明确将创作时间锚定在“甄后赐死”之后,将地理坐标锁定在“朝京师”返程途中,其情感基调直指“感甄”而非泛泛咏神。序文的消失,意味着曹植本人对这段心迹最直接的陈述,被后世(极可能是曹魏官方或其支持者)系统性地从文本中剜除。

更深一层看,《洛神赋》的文学成就,恰恰建立在“不可言说”的张力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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