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 第一个代言(求月票)(4 / 6)
;仔细回忆你的恋情,最怀念的是不是跟爱人在暧昧期那种彼此暗生情愫、沁入骨髓的甜蜜?
连宗老板这样的老头,都被勾起了心思。
唉,年轻真好!
“就他了!让他来当代言人!”
宗老板一扫之前对苏超的愤恨,当场拍板决定代言人。
市场部那边也是各种满意。
他们是真怕宗老板找老头来代言,现在喝水的都是年轻人了。
就算是年纪大一点的,也肯定喜欢阳光帅气大男孩。
还有这个女模特,看着虽然有些干瘪,清汤挂面的类型,但是灵气逼人,也是个漂亮小姑娘。
和矿泉水的气质很符合。
这家圆梦公司无论是写剧本写台词,还是选模特配音乐,都达到了行业顶尖水平。
“问问他,如果他愿意代言费不涨价,我愿意给他五十万一年。”
宗老板对广告和歌曲都很满意,可他毕竟是个商人,而且还是个成功的商人,所以玩起商业手段来那叫一个信手拈来。
五十万!
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。
有消息称因为《武则天》而爆火的刘小庆,接受了森达鞋业的邀请,代言费六百万。
刘小庆身着一件OL风格的短裙,脚下蹬着那双经典的短帮森达皮鞋,优雅地踏上楼梯。
边走边说:“想要站得高,就得每一步都踩得稳当。”
她不只是打破了内地记录,连港台那边也没几个人都能够达到六百万代言费。
苏超这样的新人,肯定没法比。
正常情况下,有个十万块钱代言费就顶天了。
宗老板提出给五十万,属于超高的价格。
堪二线明星了。
然而,他也同时甩出了一个“固定”代言费的条件。
意思就是不管代言二十年还是三十年,以后都是50万每年。
苏超这边接到消息的时候,他正在头疼怎么混进雷神家二楼。
回来好几天了,愣是没想到主意。
他也不是没去过,昨天就从菜市场买了几条鱼送去雷神家里。
&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