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 第一个代言(求月票)(2 / 6)
; 也不会因为饮料上的人物而去探究他是什么人,有什么作品。
就是没法双赢。
那这样的代言人有什么用呢?
内地能够实现这种效应的明星还真不多。
难道真的要去请港台明星。
市场部把黎明的名字报上去,却遭到了宗老板的反对。
不是价格的问题。
当然,价格也确实贵,黎明光是代言费就要一两百万。
主要是宗老板不喜欢黎明。
除了好看点,也没什么像样的歌,也没什么像样的影视剧,就一绣花枕头,远不如刘得华和张学友。
简直就是四大天王里头凑数的。
当然,这个就有些过分了。
现在多了一个选择。
苏超!
原本只是十来岁的闺女买了一盒磁带,小女生追星很正常,宗老板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,什么样的年龄就做什么样的事情。
但是闺女坚持要外放。
在家里开着个大喇叭,用半死不活的声音跟着唱:
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/那样的夜色太美你太温柔/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……
宗老板感觉自己被洗脑了,竟然觉得这个歌手唱得还不错。
正好公司想要找个短期的广告模特,于是他就点了苏超的名字。
顺便也能讨好一下闺女。
没想到对方却要求由指定的广告公司承制。
这也不算什么过分的事。
哇哈哈又没有广告公司,拍广告都是找外边的广告公司。
交给谁制作都无所谓,只要保证质量就可以。
结果那边居然要加钱。
宗老板差点气笑了,当即就要换个人。
刚发专辑的小歌手,接二连三的提要求,疯了吧你。
还是闺女抱着宗老板的腿干嚎。
就要这个,不要别的……
宗老板无奈,加吧加吧,不就是加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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