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想当猎人要先学会藏尾巴(1 / 2)
那个男人假意看着手里的报纸,但报纸拿得太久,连折痕都未曾变过。他的眼神飘忽,始终没有聚焦,左手则一直看似随意地插在卫衣的口袋里——那是普通人拔枪最顺手、也最愚蠢的位置。
“还有九点钟方向,正在咖啡吧台前的那对情侣。”夏缘的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、带着讥诮的弧度,声音压得极低,“那个女人,在雾气弥漫的室外走进来,鞋底却干净得能反光,不像个风尘仆仆的背包客。至于那个男人,虎口处有厚重的老茧,那是常年握刀或者握枪才能磨出来的印记。”
“林家的人?”苍鹰的语气里透出一丝疑问。
“不。”夏缘毫不犹豫地否定了,“林家人极其爱惜羽毛,自诩为上流社会的棋手,绝不屑于亲自下场做这种粗糙的盯梢活儿。这更像是……之前在京城制造车祸那个蠢货的手笔。他只会用这种最原始、最愚蠢的方式来告诉我——他闻到血腥味,准备咬人了。”
话音刚落,夏缘突然停下脚步,没有丝毫预兆地转身,径直走向最近的一个洗手间指示牌。
她的动作打破了原有的节奏,那个穿灰色卫衣的男人明显愣了一下,下意识地便要从口袋里掏出“大哥大”通知同伙。
就是这一瞬间!夏缘高跟鞋的节奏骤然一变,清脆的“嗒嗒”声化作急促的鼓点,整个人如离弦之箭,快步冲向那个男人。
五米,三米,一米!距离在瞬息间被拉近。男人脸上闪过一丝慌乱,笨拙地想要收起刚刚掏出一半的大哥大,一只看似纤细、实则如铁钳般有力的手,已经死死按住了他的手腕。
“告诉你的主子,”夏缘凑近男人的耳边,气息温热,吐字如冰,那声音低柔得像是情人间的呢喃,却带着能渗入骨髓的寒意,“想当猎人,就要先学会怎么藏好自己的尾巴。不然,很容易被猎物反杀的。”
没等男人从这极致的反差中回过神来,夏缘的手指已经微微发力,精准地按压在对方手腕的麻筋上。
“啪嗒!”一声脆响,笨重的大哥大应声落地,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摔得四分五裂。
夏缘甚至没有再看那个疼得弯下腰、额头沁出冷汗的男人一眼,决然转身,高跟鞋在地面上重新敲击出从容不迫的节奏,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插曲。
“车到了。”苍鹰的声音适时响起。
一辆黑色林肯 Town Car 轿车无声地滑到路边,后车窗缓缓降下,露出一张冷峻如雕塑的脸。司机朝夏缘微微颔首,同时亮出了一块黑金材质的身份牌,上面雕刻着一只展翅的夜枭,下方是一个醒目的篆体“柒”字。
“小姐,老夫人派我来接您。”老七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,没有多余的温度。
夏缘没有犹豫,拉开车门坐了进去。苍鹰则将行李迅速放入后备箱,随即坐上副驾驶位。
车窗平稳升起,将外界的喧嚣与潮湿隔绝。车厢内,一股淡淡的极品檀香味萦绕鼻端,这是林家惯用的熏香,有安神静心的功效。但在夏缘闻来,这味道却像极了古老寺庙里,为早已腐朽的牌位供奉的死气,华丽而冰冷。
老七一言不发,车子平稳地驶入101号公路,如一滴墨汇入川流不息的钢铁洪流。
旧金山,这座被太平洋季风常年浸润的“雾都”,总在清晨与黄昏时分,被乳白色的浓雾温柔地包裹。
在伦巴底街,也就是举世闻名的“九曲花街”的最顶端,坐落着一栋俯瞰着整个阿尔卡特拉斯岛与蔚蓝海湾的宏伟庄园。它并不张扬,灰色的石墙上爬满了年代久远的常春藤,但它所占据的地理位置,本身就是一种无可辩驳的权势宣告。这里,如同一位孤高的女王,君临着整片起伏的街区。这,就是林家庄园。
黑色林肯 Town Car 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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