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0章 失控的方向盘与重生的权衡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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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章:失控的方向盘与重生的权衡

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光线带着一种近乎凝滞的沉重,透过高窗斜斜切进来,在地板上投下一道锋利的亮线,恰好落在被告席前的金属栏杆上。赵桐权走上审判长席时,目光落在那个穿着黑色夹克的年轻人身上——吴磊,二十七岁,双手被铐在身前,指关节因用力而泛白,眼神里交织着恐惧与茫然,像个迷路的孩子。这场景让赵桐权的指尖微微收紧,“上一世”他曾审理过一起类似的交通肇事案,年轻的司机因醉驾致人死亡,他当时严格依照“醉驾致死即重判”的思路量刑,却在多年后偶然得知,被告人的父亲因此抑郁自杀,留下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。那时他只盯着“醉驾”的恶性,却没看到案件背后牵连的多个家庭,如今再面对吴磊,心里那杆法律的秤,多了层对“后果”的立体考量。

“被告人吴磊,公诉机关指控你于今年6月10日晚11时许,在本市滨河路酒后驾驶小型轿车,与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张桂兰发生碰撞,造成张桂兰当场死亡。经鉴定,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;事故发生时车速为87km/h,远超该路段50km/h的限速;且你在肇事后未停车,继续行驶约3公里后被交警截获,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(逃逸致人死亡),事实是否属实?”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,清晰而冷静,带着一种不容回避的严肃。

吴磊猛地抬起头,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:“我……我喝多了,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不知道撞了人……我不是故意跑的,我是吓傻了……”他的眼泪突然涌出来,“我知道错了,我给张阿姨的家人磕头了,他们不肯原谅我……”

“请公诉人出示证据。”赵桐权看向公诉席,脑海里已浮现出“上一世”的教训——交通肇事案件中,醉驾、逃逸、致死,这些情节叠加在一起,很容易让人直接作出“从重处罚”的判断,但被告人的醉酒原因、逃逸动机、事后态度,以及被害人的家庭情况,这些细节的挖掘,往往能让判决更贴近个案的正义。上一世那个案子,他因忽视了被告人是为了送突发疾病的母亲去医院才醉驾(虽不成立紧急避险),导致判决后引发了关于“人情与法理”的争议,如今再面对厚厚的卷宗,心里多了层对“前因”的审慎。

公诉人高检察官起身,将一份卷宗在桌面上轻轻磕齐,最上面是事故现场的照片——破碎的车灯、散落的玻璃碎片,还有一摊早已干涸的血迹,在柏油路上晕开不规则的形状。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,经侦查查明,6月10日晚,被告人吴磊与朋友在‘夜色’酒吧聚会,从晚上8点喝到10点半,期间饮用了6瓶啤酒和3两白酒。”

大屏幕上随即播放酒吧门口的监控录像:吴磊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,被朋友搀扶着塞进驾驶室,发动汽车时多次熄火,最终歪歪扭扭地驶离。“当晚11时05分,滨河路与幸福街交叉口,行人张桂兰(68岁)正在过马路,吴磊驾驶的轿车未减速,直接将其撞飞,监控显示,撞击瞬间的冲击力让张桂兰的身体在空中翻转了一圈,随后重重落地。”

高检察官调出尸检报告和事故责任认定书:“张桂兰系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破裂死亡,符合巨大外力撞击所致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吴磊醉酒驾驶、超速行驶、肇事后逃逸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更严重的是,我们在他的行车记录仪里发现,事故发生时,记录仪清晰记录了碰撞的巨响和行人的惨叫,他不可能‘不知道撞了人’——逃逸是故意行为。”

她播放了一段张桂兰家属的证言录像,画面里的中年男人(张桂兰的儿子)红着眼眶:“我妈那天是去给我女儿送刚包的饺子,就过个马路,被他活活撞死了……他还敢跑!我们不求别的,就想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!”

高检察官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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