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2章 迷雾后的真相(2 / 2)
律师尽快提供相关证据,否则该主张难以得到法庭支持。 接着,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——按摩店的账本。账本上详细记录了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,与当天被捕顾客支付的金额高度吻合。公诉人认为,这足以证明按摩店存在组织卖淫嫖娼并从中获利的行为。 被告方律师对此提出质疑,称账本可能是伪造的,或者是按摩店其他正常经营项目的记录,不能直接作为卖淫嫖娼的证据。 双方围绕账本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法庭气氛紧张,每一个观点和证据的交锋都牵动着在场所有人的心。
证人询问 在双方辩论告一段落之后,赵桐权决定传唤证人出庭作证。首先出庭的是当晚参与突击检查的一位警察。 公诉人询问:“警官,请您详细描述一下当晚突击检查的过程。” 警察清了清嗓子,说道:“当晚我们接到群众举报,对这家按摩店进行突击检查。进入店内后,我们发现几个包间房门紧闭,通过询问前台得知里面正在进行按摩服务。但我们在门口听到了一些异常的声音,于是决定破门而入。在其中两个包间内,我们发现两对男女衣衫不整,并且在现场发现了现金。经过初步询问,双方都承认存在金钱与性交易的行为。” 被告方律师立刻进行质证:“警官,您说听到异常声音,具体是什么声音?破门而入是否符合执法程序?另外,当事人在初步询问时承认的内容,是否存在被诱导的可能?” 警察镇定地回答:“我们听到的声音明显不同于正常按摩时的声音,有亲昵的言语和其他异常声响。破门而入是因为情况紧急,担心证据被销毁。而且我们在询问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,没有任何诱导行为,当事人的陈述都是自愿的。” 接着,公诉人传唤了按摩店的一名员工作为证人。这名员工在法庭上显得十分紧张,声音颤抖地讲述了按摩店内的真实情况。她透露,按摩店表面上提供正规按摩服务,但实际上老板李强会安排一些员工为顾客提供特殊服务,并从中抽取高额提成。当晚被捕的两对男女确实是在进行卖淫嫖娼交易,顾客支付的钱就是嫖资。 被告方律师试图动摇证人的证言:“你现在说的这些,是不是因为害怕被牵连,所以编造出来的?你之前在警方询问时,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 证人哭着回答:“我之前是害怕老板报复,所以没说实话。现在我知道事情的严重性,不敢再隐瞒了。” 赵桐权仔细观察着证人的表情和语气,判断着证言的可信度。他意识到,证人证言的变化可能是案件的一个关键转折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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