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唐清旭的理解与接纳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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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感觉头顶有点痒,伸手一摸 —— 自己的狼耳不知何时冒了出来,毛茸茸的耳朵尖在晨光中泛着金边。他慌忙想用妖力收起,却听见李大明在旁边惊呼:“老大!你耳朵上沾着根草!还是狗尾草!”

那憨货举着玄铁枪就来挑,枪尖带着破空声擦过陈华亨的太阳穴,惊得他狼毛都快竖起来了。唐清旭眼疾手快地拽住枪杆,另一只手轻轻摘下狼耳上的狗尾草,指尖不经意蹭过温热的耳廓:“别闹,快准备出发。” 她从怀里掏出个靛蓝色的布制发带,上面绣着半朵莲蓬,正是昨晚她在灯下绣的那个,“踮起脚尖系在陈华亨的银发上,巧妙地把狼耳藏在发间,“这样就看不出来了。”

发带的末端缀着两颗小铜铃,走路时发出 “叮铃叮铃” 的清脆响声。陈华亨摸了摸铃铛,突然觉得这比敖烈那顶镶满宝石的龙角冠还威风 —— 至少这铃铛是唐清旭亲手系的。

三人刚走到村口,就见王伯背着把牛角弓站在老槐树下,身后跟着五六个手持柴刀、扁担的村民,张屠户甚至拎着把剔骨刀,刀面上还沾着点猪油。老头把弓箭往陈华亨手里塞,弓身磨得油光锃亮,牛角扳指泛着温润的光泽:“这是我年轻时用的牛角弓,能射三里地。上次猎着那只三百斤的野猪,就是靠它。你们要去林子,带上这个防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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